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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松山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08 至 2022-07-14
撰写单位: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松山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山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98-00024
项目名称:松山新区第三实验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8,685.00
最高限价(元):508,685
采购需求:查看
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15日前供货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报价提交时限:报价提交开始起30分钟内);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7.防疫要求:按锦州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科技路与福州街交叉路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XC888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路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89469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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