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许可批准前公示(第202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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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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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申请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异地新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经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该卫生院基本条件符合一级卫生院建设标准。医疗机构地址由“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北街”拟变更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居8组”;诊疗科目拟增加“口腔科、中西医结合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以上变更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86526668
联系地址及单位:南通高新区碧华路197号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226300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日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异地新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经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该卫生院基本条件符合一级卫生院建设标准。医疗机构地址由“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北街”拟变更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居8组”;诊疗科目拟增加“口腔科、中西医结合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以上变更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86526668
联系地址及单位:南通高新区碧华路197号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226300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