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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辐射防护净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辐射防护净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BZC-01140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辐射防护净化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86674.89
最高限价(元):8078628.8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辐射防护净化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86674.8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4)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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