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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达州市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达州市高级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代理机构比选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区发改审[2022]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207-511702-04-01-706686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达州市高级中学校   
2.2 建设地点: 达州市高级中学柴市街校区和凤翎校区校内    
2.3 项目规模: 墙面铲除及刮白28186m2,地板砖及梯步713m2,堡坎加固30m,电路增容,厕所及水电改造,教室走廊加固等维修改造。采购学生上下床,学生桌凳及办公家具,空调,智慧黑板等。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5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招标代理咨询(高级)工程师资格(附:证书网站查询截图,证书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截图为准。2、提供比选申请人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比选截止时间前一日的网页登记证查询截图),诚信分不得低于100分;3.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7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8月0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达州市高级中学校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2022年07月3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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