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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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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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5928001001 | |||
招标人 | 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þ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þ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8#楼工业厂房、高层厂房、仓库、门卫室及室外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129028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28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7月 2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3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员)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牵头)、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员)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贰亿柒仟捌佰伍拾柒万壹仟叁佰捌拾叁元伍角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0) | |||||
工期 | 7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黎昌尧(注册编号:桂1452015201505732;身份证号:450881******8625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兰伟(身份证号:452702******3674); 熊释(身份证号:450221******2912); 金廷洲(身份证号:450512******05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灌阳县文市工业园区石材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工程; 2.梧州市惠创电路板有限公司梧州生产基地; 3.路桥·锦绣麟城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贰亿捌仟叁佰肆拾柒万叁仟玖佰叁拾贰元肆角叁分(¥283473932.43) | |||||
工期 | 7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正富(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697;身份证号:450702******84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圣泉(身份证号:450881******6826); 杨燕茹(证身份证号:452130******0622); 谭俊(身份证号:450305******15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恒汇华园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贰亿捌仟贰佰玖拾伍万柒仟贰佰贰拾玖元零肆分(¥282957229.04) | |||||
工期 | 7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志成(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282;身份证号:450330******00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东阳(身份证号:450981******0418); 李文兰(身份证号:450881******4146); 韦爱娇(身份证号:452622******332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玉林市玉东新区和馨园建设项目I标施工 ; 2.富林·金桂前城一期项目施工。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否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513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