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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QJ2022XA115

二、项目内容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项目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二部分。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13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并提供声明函。

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方法:将企业营业执照、报名人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发到邮箱:zhongqijianzb@163.com 进行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经发售概不退回。

售价:300元/本,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镇范各庄村255号;

账号:11050161360000001495;

电话:010-69660252。

七、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8:30至9:30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并签到。

2.磋商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30。

3.磋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2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蔡工

2.联系方式:15900214735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48号

3.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 采购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名 称: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0号。

3.联系方式:蔡工18522428558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一)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48号

3.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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