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程(黄港一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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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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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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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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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黄港一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投资限额为6万元,现进行招标,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北部,黄港一库南侧,永定新河以南,欣园道以北,东邻唐津高速,西靠京津高速。工程范围为:黄港一库内爱澜岛、芦漫岛、滨湖岛及周边水域。
2、招标范围:第三方检测服务
3、资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2)投标人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中检测范围需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乙级和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期安排:根据工程进展及时提供检测服务,确保检测如期完成。
5、质量要求:具备条件后20日内并提交相应工程阶段的检测报告。
6、付款方式:检测方出具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的报告后,该笔费用予以确认,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总价包死,该笔费用监测测单位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付款时间为本合同项下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付清合同价款。
具体付款时间为本合同项下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由该标段总承包单位付清合同价款。具体付款时间双方确认如下:
(1)所涉任何付款义务的资金均来源于财政拨付资金;(2)甲方向乙方具体付款时间,在满足原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基础上,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前提条件;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前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款项,且不向甲方主张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且不得因资金不到位而停工;(3)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及时向乙方付款;(4)具备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超出合理期限(不短于3年)内财政资金未拨付(或未足额拨付),乙方仍不得向甲方主张付款,但乙方可依据《民法典》第926条主张权利。
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结算价款结果为准,具体如下:(1)以财政主管部门经评审确定的结算价为最终结算价并以此作为结算付款的条件;(2)如有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则以审计确定的结算价为最终结算价;(3)不论任何原因如在财政主管部门评审结果生效前(或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决定作出前)进行结算付款,则甲方预留报审结算价的8%暂不支付,待评审结果作出并生效后多退少补;(4)如依据财政评审结果进行结算后又经审计结算价款有所增减的,则乙方应向甲方多退少补。
乙方对政府投资项目有充分了解并对上述约定的权利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潜在风险有充分预见,特别是财政资金延迟拨付的风险及结算评审、审计审减结算金额以及评审、审计可能延迟完成的风险。
7、评标办法:进行密封投标,通过评审合格后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完成合同签订及后续实施工作。
8、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9、其他要求:
若参加投标,请办理如下事项:
(1)、招标公告领取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0日9:00时-17:00时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09:30时
投标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3)、开标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09:30时开标
开标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出席开标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名称:(盖章)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