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 容 | 审查标准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2 |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3 | 本项目所投货物相同品牌仅可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多家供应商参加以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取投标报价最低者) | 通过/未通过 |
4 | 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未通过 |
5 |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 通过/未通过 |
6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7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8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通过/未通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通过/未通过 |
| 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