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辖区】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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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宝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抽签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020BFXGC01556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抽签工作已经结束,中签人已经确定。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中签单位:合肥宝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20BFXGC01556
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
库类别:房建工程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8日
抽签(采购)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签候选人名称:合肥宝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项目编号:2020BFXGC01556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抽签工作已经结束,中签人已经确定。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中签单位:合肥宝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20BFXGC01556
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
库类别:房建工程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8日
抽签(采购)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用房B5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签候选人名称:合肥宝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