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产业配套冷冻仓库对外公开招租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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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产业配套冷冻仓库对外公开招租公告(二次)
根据兴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县财政局批复,现对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产业配套冷冻仓库对外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竞租人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竞租人必须具备承租能力及相关经营经验,能提供专门针对该资产的经营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租标的说明:
(一)标的租赁期限:三年(租期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租人在成功竞得租赁权后,需在三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税金由承租人缴纳);承租人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取得企业合法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营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整体转租。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有意愿继续承租,则优先续租,若无意愿,再行公开招租。
(三)经营范围:用于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仓储;
(四)经营要求:(1)产业配套冷冻仓库需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尽可能为特殊困难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产业配套冷冻仓库经营须严格遵守市场秩序,搞好区域管理,注重区域环境卫生,不能影响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3)产业配套冷冻仓库所有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装修及后期管理,设备投入及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再续租时由乙方在不影响冷冻仓储基础设施及后期转租的情况下自行清场;(4)冷冻仓库后期运营由乙方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四、竞租方式:
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本次招租最低控制价为原门面租金总额(每年租金总额为:25000.00元),最终报价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承租人,(随着冷库附属设施的不断完善,租金增加)申请人采用举牌报价方式应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山县榛子乡财政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会)的出具身份证原件;
七、保证金交纳金额、时间、方式:
1、竞租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0日18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不收取现金,转账时请注明为榛子乡青龙村冷冻仓库竞租保证金);
4、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兴山县财政局榛子乡财政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兴山县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 82010000000332205
5、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租赁权的竞价人,保证金在招租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中心退还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竞租人有账户改动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否则责任自负,竞租人无故不参加竞租或在竞租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30.
竞租地点:兴山县财政局榛子乡财政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招租人名称: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村民委员会
招租人地址: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三组
联系人:甘发君
联系电话:13986789463
十、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产业配套冷冻仓库基本情况一览表
根据兴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县财政局批复,现对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产业配套冷冻仓库对外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竞租人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竞租人必须具备承租能力及相关经营经验,能提供专门针对该资产的经营方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竞租标的说明:
(一)标的租赁期限:三年(租期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租人在成功竞得租赁权后,需在三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税金由承租人缴纳);承租人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取得企业合法证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营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整体转租。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有意愿继续承租,则优先续租,若无意愿,再行公开招租。
(三)经营范围:用于蔬菜等农副产品的仓储;
(四)经营要求:(1)产业配套冷冻仓库需发挥产业带动作用,尽可能为特殊困难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产业配套冷冻仓库经营须严格遵守市场秩序,搞好区域管理,注重区域环境卫生,不能影响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3)产业配套冷冻仓库所有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装修及后期管理,设备投入及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再续租时由乙方在不影响冷冻仓储基础设施及后期转租的情况下自行清场;(4)冷冻仓库后期运营由乙方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四、竞租方式:
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本次招租最低控制价为原门面租金总额(每年租金总额为:25000.00元),最终报价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承租人,(随着冷库附属设施的不断完善,租金增加)申请人采用举牌报价方式应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山县榛子乡财政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会)的出具身份证原件;
七、保证金交纳金额、时间、方式:
1、竞租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0日18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或转账到指定账户(不收取现金,转账时请注明为榛子乡青龙村冷冻仓库竞租保证金);
4、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兴山县财政局榛子乡财政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兴山县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 82010000000332205
5、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租赁权的竞价人,保证金在招租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者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中心退还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竞租人有账户改动的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否则责任自负,竞租人无故不参加竞租或在竞租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租时间及地点:
竞租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9:30.
竞租地点:兴山县财政局榛子乡财政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招租人名称: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村民委员会
招租人地址: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三组
联系人:甘发君
联系电话:13986789463
十、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兴山县榛子乡青龙村产业配套冷冻仓库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结构 | 计量单位 | 面积/数量 | 房屋及建筑物具体位置 | 评估年租金 (元) |
1 | 冷库 | 预制 | ㎡ | 100 | 榛子乡青龙村三组 | |
2 | 仓库 | 预制 | ㎡ | 100 | 榛子乡青龙村三组 | |
3 | 停车场 | 石子 | ㎡ | 1500 | 榛子乡青龙村三组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