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新媒体运营外包服务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新媒体运营外包服务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新媒体运营外包服务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新媒体运营外包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49.5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聘请一家专业单位运营福田法院新媒体运营工作,由该单位派驻工作人员驻点福田法院,我院指导、配合驻点人员及运营单位开展工作。
用途: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树立法院多元化的司法形象。
成交供应商名称: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49.5万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的发布与运营,新媒体的舆情监测,读特、澎湃问政、南方号、企鹅号、法治号、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其他新媒体平台内容发布,宣传物料设计及宣传报道。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1.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2.方程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3.二更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4.深圳心月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交货期限: 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 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55-8291835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