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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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内江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内江经开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编号:N5110042022000008
二、项目名称:内江经开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政工程类):
合同包2(房屋建筑工程类):
合同包3(其他工程类):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政工程类):
服务类(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包2(房屋建筑工程类):
服务类(四川成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包3(其他工程类):
服务类(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波、杨捷、林永、张英才、苏光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第一包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51,000.00元(大写:伍万壹仟元整);向第二包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31,00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向第三包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31,00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以转账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市政工程类): 5.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房屋建筑工程类):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其他工程类):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第一包(市政工程专业类评审咨询)中标金额:33.00%(折扣率);
第二包(房屋建筑工程类评审咨询)中标金额:40.00%(折扣率);
第三包(其他工程类评审咨询)中标金额:50.00%(折扣率)。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29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4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表.pdf
N5110042022000008内江经开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一包.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包.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三包.jpg
二、项目名称:内江经开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政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2栋10楼1006-1011号 | 2,000,000.00元 |
合同包2(房屋建筑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成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元 |
合同包3(其他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时代晶座办公1栋2010-2018号 | 1,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政工程类):
服务类(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市政工程专业类评审咨询 | 1、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采购人的各种需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市政工程专业类评审咨询工作。 2、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开展项目造价审核,并向采购人出具完整的服务成果文件。 3、投标人接受委托任务后,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出具项目造价审核报告。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有不接受采购人协作评审任务的,造成采购人评审工作无法完成,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和赔偿相关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投标人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对涉及的资料和评审项目的内容等保密。 6、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如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累计出现 5 处(次)及以上重大错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或者单次项目服务中出现 3 处(次)及以上重大错误,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整改或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注:本条所列重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进行评审、造价有明显失误或遗漏、提供的评审报告有明显文字错误且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情形。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2,000,000.00 |
合同包2(房屋建筑工程类):
服务类(四川成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房屋建筑工程类评审咨询 | 1、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采购人的各种需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类评审咨询工作。 2、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开展项目造价审核,并向采购人出具完整的服务成果文件。 3、投标人接受委托任务后,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出具项目造价审核报告。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有不接受采购人协作评审任务的,造成采购人评审工作无法完成,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和赔偿相关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投标人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对涉及的资料和评审项目的内容等保密。 6、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如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累计出现 5 处(次)及以上重大错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或者单次项目服务中出现 3 处(次)及以上重大错误,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整改或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注:本条所列重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进行评审、造价有明显失误或遗漏、提供的评审报告有明显文字错误且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情形。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1,000,000.00 |
合同包3(其他工程类):
服务类(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其他工程类评审咨询 | 1、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采购人的各种需求,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其他工程类评审咨询工作。 2、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开展项目造价审核,并向采购人出具完整的服务成果文件。 3、投标人接受委托任务后,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出具项目造价审核报告。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有不接受采购人协作评审任务的,造成采购人评审工作无法完成,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和赔偿相关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予以佐证) 4、投标人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对涉及的资料和评审项目的内容等保密。 6、投标人必须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如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累计出现 5 处(次)及以上重大错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或者单次项目服务中出现 3 处(次)及以上重大错误,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整改或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注:本条所列重大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进行评审、造价有明显失误或遗漏、提供的评审报告有明显文字错误且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情形。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1,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波、杨捷、林永、张英才、苏光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第一包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51,000.00元(大写:伍万壹仟元整);向第二包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31,00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向第三包中标人定额收取人民币31,00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以转账方式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市政工程类): 5.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房屋建筑工程类):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其他工程类): 3.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第一包(市政工程专业类评审咨询)中标金额:33.00%(折扣率);
第二包(房屋建筑工程类评审咨询)中标金额:40.00%(折扣率);
第三包(其他工程类评审咨询)中标金额:50.00%(折扣率)。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29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4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表.pdf
N5110042022000008内江经开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一包.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包.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三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