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GZZ2022080398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为了满足招标人对于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购买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
1.1.2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1.2招标内容及规模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过程管理,竣工备案,具备投入使用
条件(通水、通电),取得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全权负责并向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
估产品品类 | 预估采购规模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房山区海悦城项目
第三方管理公司服
务项目 | 咨询服务 | 900万元(不含
增值税)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个月(480天)
内完成最终拿到不
动产权证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2工程建设类服务(其他)。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
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
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9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
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
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
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房地产开发合同。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
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9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经验丰富的专业项目团队,其中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总经理1人、行政管理4人、资产处置管理2
人、前期管理2人、法务管理1人、工程部经理1人、设计管理1人、土建管理2人、安装管理1人、成本管理3人、资料管理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法律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6日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
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4.4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将文件费转至维公公司账户:建行天坛支行11001014800059261658
(2)文件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并及时完成招标文件发放。
4.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
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
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
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
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分公司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
21号交通枢纽3层311室
邮编:/邮编:100079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10-67136191-240
传真:/传真:010-6717341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62853215@qq.com
网址:/网址:www.bjweigong.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gzhaobiao@bjweigong.cn,或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08月05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GZZ2022080398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为了满足招标人对于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购买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
1.1.2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1.2招标内容及规模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过程管理,竣工备案,具备投入使用
条件(通水、通电),取得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全权负责并向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
估产品品类 | 预估采购规模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房山区海悦城项目
第三方管理公司服
务项目 | 咨询服务 | 900万元(不含
增值税)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个月(480天)
内完成最终拿到不
动产权证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2工程建设类服务(其他)。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
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
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9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
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
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
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房地产开发合同。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
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9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经验丰富的专业项目团队,其中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总经理1人、行政管理4人、资产处置管理2
人、前期管理2人、法务管理1人、工程部经理1人、设计管理1人、土建管理2人、安装管理1人、成本管理3人、资料管理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法律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6日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
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4.4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将文件费转至维公公司账户:建行天坛支行11001014800059261658
(2)文件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并及时完成招标文件发放。
4.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
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
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
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
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分公司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
21号交通枢纽3层311室
邮编:/邮编:100079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10-67136191-240
传真:/传真:010-6717341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62853215@qq.com
网址:/网址:www.bjweigong.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gzhaobiao@bjweigong.cn,或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08月05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GZZ2022080398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为了满足招标人对于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购买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
1.1.2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1.2招标内容及规模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过程管理,竣工备案,具备投入使用
条件(通水、通电),取得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全权负责并向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
估产品品类 | 预估采购规模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房山区海悦城项目
第三方管理公司服
务项目 | 咨询服务 | 900万元(不含
增值税)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个月(480天)
内完成最终拿到不
动产权证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2工程建设类服务(其他)。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
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
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9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
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
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
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房地产开发合同。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
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9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经验丰富的专业项目团队,其中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总经理1人、行政管理4人、资产处置管理2
人、前期管理2人、法务管理1人、工程部经理1人、设计管理1人、土建管理2人、安装管理1人、成本管理3人、资料管理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法律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6日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
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4.4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将文件费转至维公公司账户:建行天坛支行11001014800059261658
(2)文件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并及时完成招标文件发放。
4.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
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
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
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
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分公司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
21号交通枢纽3层311室
邮编:/邮编:100079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10-67136191-240
传真:/传真:010-6717341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62853215@qq.com
网址:/网址:www.bjweigong.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gzhaobiao@bjweigong.cn,或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08月05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GZZ2022080398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为了满足招标人对于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购买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
1.1.2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1.2招标内容及规模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过程管理,竣工备案,具备投入使用
条件(通水、通电),取得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全权负责并向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
估产品品类 | 预估采购规模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房山区海悦城项目
第三方管理公司服
务项目 | 咨询服务 | 900万元(不含
增值税)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个月(480天)
内完成最终拿到不
动产权证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2工程建设类服务(其他)。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
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
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9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
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
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
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房地产开发合同。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
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9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经验丰富的专业项目团队,其中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总经理1人、行政管理4人、资产处置管理2
人、前期管理2人、法务管理1人、工程部经理1人、设计管理1人、土建管理2人、安装管理1人、成本管理3人、资料管理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法律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6日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
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4.4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将文件费转至维公公司账户:建行天坛支行11001014800059261658
(2)文件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并及时完成招标文件发放。
4.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
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
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
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
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分公司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
21号交通枢纽3层311室
邮编:/邮编:100079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10-67136191-240
传真:/传真:010-6717341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62853215@qq.com
网址:/网址:www.bjweigong.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gzhaobiao@bjweigong.cn,或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08月05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GZZ2022080398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为了满足招标人对于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房山区海悦城项目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购买第三方管理公司服务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
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
1.1.2项目性质:咨询服务
1.2招标内容及规模
1.2.1本项目招标内容: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配合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中4-2#楼、以及6#楼的复工复产,过程管理,竣工备案,具备投入使用
条件(通水、通电),取得不动产权证等工作,全权负责并向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1.2.2本项目招标规模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
估产品品类 | 预估采购规模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房山区海悦城项目
第三方管理公司服
务项目 | 咨询服务 | 900万元(不含
增值税) | 北京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6个月(480天)
内完成最终拿到不
动产权证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BJ03002工程建设类服务(其他)。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
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
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900万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
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
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
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总承包合同或者房地产开发合同。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
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9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经验丰富的专业项目团队,其中至少包括项目执行总经理1人、行政管理4人、资产处置管理2
人、前期管理2人、法务管理1人、工程部经理1人、设计管理1人、土建管理2人、安装管理1人、成本管理3人、资料管理1人。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
证明。
2.1.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
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法律要求: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
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06日9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招标代
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
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4.4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将文件费转至维公公司账户:建行天坛支行11001014800059261658
(2)文件费转账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以下内容:“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快速辨识转账信息并及时完成招标文件发放。
4.6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9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3层311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
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
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
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
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
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失效;校验失败或未递交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同时失效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且未按要
求提供全幅截图的,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分公司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
21号交通枢纽3层311室
邮编:/邮编:100079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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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10-67136191-240
传真:/传真:010-6717341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62853215@qq.com
网址:/网址:www.bjweigong.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天坛支行
账号:/账号:11001014800059261658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gzhaobiao@bjweigong.cn,或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