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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牌工程(2022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牌工程(2022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2-JLZTB-18;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牌工程(2022年);
3.预算金额:41.5839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41.5839万元;
5.采购需求:朝阳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标牌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7.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范围内;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2022年1月-2022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2022年1月-2022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每天9 时00分至11 时30分, 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层。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平台(链接地址:http://cx.jlsjsxxw.com/)中打印的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http://jy.jlsjsxxw.com:8071/)中打印的电子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近半年指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保证明须含有项目经理姓名);(5)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9)年度信用评价截图;(10)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1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附件)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1楼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层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9230402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层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牌工程(2022年)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41.5839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朝阳区结建防空地下室标识标牌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2022年1月-2022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2022年1月-2022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08-08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层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8-19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08-19 13:30
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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