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符离新区开发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符离新区开发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2022028
二、项目名称:符离新区开发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拂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桥区环宇国际广场5#15层;
中标(成交)金额:工程费用下浮比率:3.20%,合作服务费率:11.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符离新区开发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项目实施主体并授予项目实施主体特许经营权
服务要求:统筹项目的规划策划、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实施主体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选社会投资人作为合作伙伴合作开展项目的规划策划、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产业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并与中标社会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服务时间: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及运营期)
服务标准: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运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段杰(组长)、鲍力、何厚会、刘朝武、程雪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95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昌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大市场S6栋,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州市桥区磬云路汇金广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昌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磬云大市场S6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