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兰溪市】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十四五”服务业、物流业规划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兰溪市】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十四五”服务业、物流业规划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更正人名称: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兰溪市“十四五”服务业、物流业规划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LZC2019059-1    
四、关联原公告: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392434  
五、预算总金额:138万元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1-06 
七、更正理由: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本项目经兰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经采购人同意,恢复采购活动。                       
八、更正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2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本项目开标拟采用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形式,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6日11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获取方式:将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692897576@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7日15:00时。
2、招标文件中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更改,具体详见附件(一)。
3、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原件备查,原件不提供不得分的材料,均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以上证件及证书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证书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请投标人确保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可辨别并保证清晰度,否则应自行考虑是否能被评标委员会所接受的风险)。
4、开标程序修改如下:取消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现场的规定,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进行不见面开标。由公证处核对快递和直接送达单材料,代理机构根据寄件单和直接送达单上的信息建立钉钉群(应保证快递面上的寄件单和直接送达单上的联系人与申请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一致),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钉钉帐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启封各投标人寄送的投标材料,开标全程录像,将每个评审环节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疑问或质疑的(质疑材料需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拍照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给予回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如何使用钉钉直播实施不见面开标”。
★注 :如投标单位在 2020年4月7日 16时00分前,未收到代理机构发送的钉钉群号,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负责人。
5、评审专家的选择:结合《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第三条,评审专家可由招标人提出,按邀请专家程序抽取专家,采购人可以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向财政部门推荐一定数量的临时专家,录入专家抽取系统后再由系统进行随机抽取。  
6、组织开标:开标现场人员由项目经办人1名、代理监督人员 1 名、公证人员2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1名、采购人(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各1名)及评审专家组成。所有人员进入评标室前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酒精消毒,领取医用一次性口罩并佩戴。评审专家需签署“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7、投标文件必须采用邮政快递(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兰溪市公证处,于2020年4月7日11:0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交至兰溪市公证处。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投标)或未密封完好将被拒收。
备注:(1)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的地址:兰溪市公证处(浙江省兰溪市府前路68号);联系人:叶先生或叶女士;联系方式:13905898368、13905898797。
(2)快递方式送达: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因EMS快递细分类问题,面单形式不同,只要求按提供的内容填写),快递单及包裹外观其他部分均不得显示单位名称或标志,应注明“兰溪市“十四五”服务业、物流业规划项目投标”。格式详见附件(二)。
(3)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内包按招标文件要求,外包封用牛皮纸包封,外包封上仅需张贴一张直接送达单,格式详见附件(三)。
(4)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及时送到,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5)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将附件内容发至投标人邮箱。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受理联系人:徐丽琴     质疑联系电话:0579-88988422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总部大楼主楼8楼
2、采购单位: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受理联系人:  郭驾辰     质疑联系电话: 0579-89029365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