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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询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发布询价公告的方式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采购编号:XJ2022-03
1.2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丽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1.3 项目名称: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1.4 采购方式:询价
1.5 采购预算:33.03万元
1.6 最高限价:33.03万元
1.7 采购内容:LED显示屏系统,扩声系统,会议辅助材料(有线会议话筒、会议主席控制内嵌软件、全数字会议系统音频传输内嵌软件等),矩阵切换系统,云视讯会议系统及网络服务等设施设备。
1.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1.9交货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三号楼市委政法委
2.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同时发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需提供2021年公司财务报表,提供2021年以来至询价截止时间的任意两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2021年以来至询价截止时间任意两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免税免缴企业等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公司成立不满年限的按实际提供。)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售后服务。(请自行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
3.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提供产品及售后要求
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满足附件《采购需求》中带★部分要求,其余部分基本满足。
4.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在质保期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整体设备原厂质保三年,且必须为原装、全新、完整的产品,3年免费备件支持,3年免费工程师人工服务,3年免费上门服务;产品质保期必须满足参数质保要求,产品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更换。质保期满后,若需供应商维修,仅收取维修材料成本费。
4.3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有产品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所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予付款。供应商响应报价已含开票、税收、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格产品,并注明品牌、型号。必须提供商品质量保证书。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使用培训,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免费培训,直到采购人可以正常使用;在质保期间出现故障,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于1小时以内予以回应、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场,72小时排除故障(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09日23时59分至2022年08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询价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5.2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完成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询价文件,此为获取询价文件的唯一途径。
5.3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我中心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同时发布。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7. 询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7.1询价时间:2022年08月16日上午09:00。
7.2询价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四楼多功能厅。
7.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开标。供应商须提前登陆投标系统进入开标会界面。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进入本项目开标室,在规定时间内对所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
9、对公告的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电子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http://ggzy.yn.gov.cn/)上提出质疑,在提交质疑后响应供应商须通过电话(0888-5108570)通知集采机构,提交质疑后未电话通知集采机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出询问或质疑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共产党丽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10、本项目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0.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0.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0.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0.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5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6 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中需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实行强制采购,其他节能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10%价格扣除;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成交;
10.7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响应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11.其它事宜
无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采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丽江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丽江市行政中心三号楼市委政法委
 
集采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东鸿       联系电话:0888—5108570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电子标书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策                联系电话:4006727666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8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docx2022-08-09 14:50:21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询价采购项目(定稿).doc2022-08-09 14:50:4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丽江市财政局0888516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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