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其它项目 > 2021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1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康山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南单元KS-02-01-05A号地块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投资10228万元,总占地面积3908m2,总建筑面积663m2。项目不提供自助洗车服务。项目共设置30m3SF型双层复合埋地油罐4台(储存95#汽油2个、92#汽油2个)、50m3SF型双层复合埋地油罐1台(储存0#柴油)、汽柴油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共16枪)、1.5HP潜油泵5台、青岛澳科PD-3+液位仪5台;配置400kVA变压器一台,设置1台120kW充电桩整流柜,2台充电桩(2个充电车位)、在线监测系统1套。依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的规定,该综合供能服务站油罐总容积为14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属于二级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年销售汽油约1400t,柴油约6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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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产生的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凤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营运期废气:卸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废气经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处理(油气回收率达95%以上)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进出尽量减少鸣笛,加强站内绿化。
营运期固废:废抹布和废手套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罐油泥和隔油池产生的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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