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71228-080
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71112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5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8年1月 24 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2018 年1月25 日收到评审报告,于2018年1 月25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湖北鑫兴禾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豪迈大厦2栋8F
3、中标(成交)金额:总价:肆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服务内容: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机房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屏系统建设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 5 人组成,为陈宇、陈飞、陈鑫、吕波、何青松。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英山县茶叶产业化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0713-7015518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 龙平 电话(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 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购人:英山县茶叶产业化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附件:招标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71228-080
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71112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5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8年1月 24 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2018 年1月25 日收到评审报告,于2018年1 月25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湖北鑫兴禾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豪迈大厦2栋8F
3、中标(成交)金额:总价:肆拾捌万柒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服务内容:英山智慧茶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机房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屏系统建设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 5 人组成,为陈宇、陈飞、陈鑫、吕波、何青松。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英山县茶叶产业化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0713-7015518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 龙平 电话(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 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购人:英山县茶叶产业化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