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关于安吉县灵峰街道剑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灵峰街道剑山村文村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安吉县灵峰街道剑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灵峰街道剑山村文村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灵峰街道剑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灵峰街道剑山村文村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MY(采)2022-04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工期
采购预算
1
灵峰街道剑山村文村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剑山村文村路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90天
46.0913万元
2
注:1、本项目预算价为46.0913万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二级建造师(市政)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递二社区综合楼三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09:3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8号楼101室
八、磋商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09:3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8号楼101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ZJMY(采)2022-048),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安吉农商昌硕支行
帐 号:201000144576348
十一、其他事项: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响应人信息(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390739901@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四)告知事项
1、本项目执行的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供应商可以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参与磋商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供应商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4、参加磋商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表”,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5、“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6、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磋商响应有效。
7、所有进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质疑受理及联系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5501567
3、采购人:安吉县灵峰街道剑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监督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峰街道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72-5139062
附件信息:
供应商登记表1.doc
39.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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