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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外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JSYD-2022F06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外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益民社会服务中心(分包一)
供应商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南路16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润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分包二)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樱驼花园社区邻里中心103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外包项目
服务内容:分包一
1、本项目辐射面较广,包含内容较多,应标机构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采购方详细需求,响应时需提供浦口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功能布局规划方案、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浦口区公益服务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格式自拟,缺项作无效响应处理。
2、协助完成区社会组织服务与中心新场地建设;
3、完善月例会、月简报制度,定期向区民政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
4、做好中心日常运营工作,包括社会组织咨询、接待等服务工作,并做好来电来访图文记录,并配合区民政局做好其他交办日常工作;
5、总结区内社会组织发展亮点及特色工作,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用稿不少于4篇,省级主要媒体用稿不少于2篇,国家级媒体平台用稿不少于1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篇数;
6、完成区中心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做好信息及档案电子和纸质双重保存工作;
7、协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查看和校对年检材料、与相关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形成年检工作台账等;
8、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2022年社会组织参评率不低于50%,2A级社会组织数量较上年提高20%,3A级社会组织数量较上年提高10%,制作并发放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牌和证书;
9、协助做好2022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抽查工作;
10、组织实施2021年区级公益创投结项评估工作,出具完整评估报告,形成2021年度区级公益创投项目工作台账;
12、开展2022年区级公益创投立项、监管及评估工作,对其他各级公益创投项目做好监管和督导,利用“浦口区公益服务地图”平台实现“线上平台+实地督导”双重监管,做好线上监管评分记录,其中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督导、不少于3次电话督导(保证每周至少1次督导),并对各次督导情况形成书面记录;每月召开1次专题督导会,结合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3、结合浦口区社会组织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方案,开展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不少于4场,其中项目运行指导1场、财务培训1场、其他专题培训2场,授课讲师应不低于副教授职称,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相关学术研究或实践成果;
14、完成公益服务资源交易平台阵地打造,负责公益服务资源交易平台日常运营,做好平台不同功能区阵地管理以及供需双方资源对接及咨询服务。
分包二:
1、本项目辐射面较广,包含内容较多,应标机构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采购方详细需求,响应时需提供浦口区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创新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缺项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年内完成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及创新工作调研报告2篇;
3、负责协助开展浦口区公益服务地区平台研发、管理及相关工作;通过链接资源开展浦口区社会组织“智慧化”发展试点工作,在区域内形成示范性标杆作用;
4、根据浦口区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组织多元化培育工作,年内培育具有一定服务特色和服务能力的本土社会组织不少于3家;
5、开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不少于3天,区内社会组织参与人数达到20人以上;
6、制作浦口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成果宣传片(3-5分钟左右);
7、进行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工作,至少获得1项以上省市级荣誉,争取获得省级真抓实干激励事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合同,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各项正常服务,直至下一成交供应商到位方可撤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试用期合同支付。如出现试用期解除服务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选取本次采购第二名供应商或重新采购确定新的服务企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增量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最多续签贰年(备注:服务期满一年后,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情况有权终止成交单位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小磊、何侃、韦思阳(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活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58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青岛路33号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有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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