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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马湖水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骆马湖水源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928001001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骆马湖水源工程已经《市发改委关于骆马湖水源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投资发[2022]1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骆马湖水源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境内
1.2 工程规模:
本项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自流管及连通管工程(新建骆马湖取水口103万m3/d,扩建中运河取水口由38万m3/d至113万m3/d);水源厂工程(土建40万m3/d,设备15万m3/d);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水源地清淤、厂区景观等。工程总投资约3.9亿元。
1.3 设计周期:
(1)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同生效后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通过批复或审后,20日历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3)测量(含水下地形测量)与勘探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1.4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10%,初步设计经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40%,施工图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规划方案设计、招标设计(含招标清单、预算、技术文件等)、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上报和审查以及施工招标、施工期、竣工验收(包括竣工测量图)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跟踪、服务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不低于30万吨/日规模的自来水厂原水取水工程(含取水口)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设计成果完成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 09:00至2022年08月25日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高宝湖路1号民丰银行17楼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
何琴
联 
系  人:
司帅  黄瑶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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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27-84399017
邮     
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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