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变更项目 > 河南省公安厅毒品实验室及污水采集设备购置项目-(A包)(二次)更正公告(二)

河南省公安厅毒品实验室及污水采集设备购置项目-(A包)(二次)更正公告(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85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毒品实验室及污水采集设备购置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08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5日 - 2022年08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2年08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0个工作日后,甲方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第七条 汇款的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 _____元;2、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0个工作日后,甲方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即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 _____元。
变更为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项目实施交付率达10%,甲方则视乙方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乙方100%的货款。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 第七条 汇款的结算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项目实施交付率达10%,甲方则视乙方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乙方100%的货款。
6、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8日18时5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103室
联系人:李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陈静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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