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广元市朝天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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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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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12202200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等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变更为: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变更为:
三、按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39—862163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二段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煊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平桥)银丰苑2层21号、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煊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1220220000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特许经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等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失信行为进行查询,对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承诺函》中关于“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变更为: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广财采[2022]3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失信行为进行查询,对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承诺函》中关于“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1 | 报价20% | 20分 |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变更为:
1 | 报价20% | 20分 |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三、按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39—862163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二段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煊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平桥)银丰苑2层21号、2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煊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
相关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