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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组团J分区J45-1地块EPC答疑补遗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龙兴组团J分区J45-1地块EPC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龙兴组团J分区J45-1地块EPC补遗如下:
一、合同专用条件第22.5.10条:“本项目所有与混凝土相关的清单子目,均包括模板安拆等相关的工作内容,措施清单不再单列模板项目,所有基础混凝土模板(原槽浇灌混凝土除外)按木模板、砖胎膜、钢模板、铝模板等综合考虑,相关费用计入基础混凝土单价中,不再另计模板费用。本项目中,若使用高性能混凝土,承包人应在设计施工图时明确高性能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及范围,经发包人项目部、设计部、监理确认使用部位及用量,并签字确认,结算时承包人未能提供签字确认完善的资料,则结算时不计取高性能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增加费。若发现承包人在应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部位未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则本项目结算时均不计取高性能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增加费,并对承包单位进行普通混凝土与高性能混凝土价差总额的20%的罚款”;
调整为:“本项目中,若使用高性能混凝土,承包人应在设计施工图时明确高性能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及范围,经发包人项目部、设计部、监理确认使用部位及用量,并签字确认,结算时承包人未能提供签字确认完善的资料,则结算时不计取高性能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增加费。若发现承包人在应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部位未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则本项目结算时均不计取高性能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的增加费,并对承包单位进行普通混凝土与高性能混凝土价差总额的20%的罚款”。
二、合同专用条件第22.5.11条:“本工程基础、管沟、生化池、格栅井等所有土石方开挖、边坡与建筑物回填的土石比例、石质成分、开挖工作面及放坡等,承包人已根据现场情况及地勘资料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以土石成分变化提出变更单价要求,结算时将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ZGZ-2013)约定方式计量,综合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
调整为:“本工程基础、管沟、生化池、格栅井等所有土石方开挖、边坡与建筑物回填的土石比例、石质成分、开挖工作面及放坡等,承包人已根据现场情况及地勘资料综合考虑,承包人不得以土石成分变化提出变更单价要求。结算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垂直开挖深度计算工程量,工作面、放坡等其他工程量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计算。垂直挖土深度按平基土石方平均标高减基础垫层底标高计算”。
三、合同专用条件第6.2.2条(8):“景观植物要求:承包人供应的胸径在15㎝及其以上的乔木,承包人在采购前必须将植物号苗照片(采购人做为参照物,对植物四周进行拍照,能够体现植物干径、冠幅、树型等特征)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未经事前拍照号苗的乔木,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灌木栽种,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认可的栽植样板的栽种密度和要求施工。苗木参数(如株高、蓬径等规格尺寸要求)按设计执行,苗木形状、形态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采购。灌木的种植密度以满足设计效果为准,承包人应按清单种植密度进行报价;灌木实施前以样板带路为原则,需由发包人确认样板密度后方可实施,如果样板未经发包人确认,该品种取合同密度、收方密度中的低值作为结算依据”;
调整为:“景观植物要求:承包人供应的胸径在15㎝及其以上的乔木,承包人在采购前必须将植物号苗照片(采购人做为参照物,对植物四周进行拍照,能够体现植物干径、冠幅、树型等特征)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未经事前拍照号苗的乔木,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灌木栽种,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认可的栽植样板的栽种密度和要求施工。苗木参数(如株高、蓬径等规格尺寸要求)按设计执行,苗木形状、形态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采购。灌木的种植密度以满足设计效果为准,灌木实施前以样板带路为原则,需由发包人确认样板密度后方可实施,该品种取合同密度、收方密度中的低值作为结算依据”。
四、删除合同专用条件第6.2.2条(10)需选型的材料、设备参数不因外观、颜色及尺寸的变化而调整价差。
五、合同专用条件第13.4条:“暂定单价:胸径大于30cm以上乔木、特大乔木、名贵树木和特殊造型植物为暂定单价,实施时按选型标准以发包人认定的综合包干价作为结算价”;
调整为:“暂定单价:部分乔木、特大乔木、名贵树木和特殊造型植物为暂定单价,实施时按选型标准以发包人认定的综合包干价作为结算价”。
六、合同专用条件第14.5.3.2条(三)暂定价材料:“干径30cm以上乔木、特大树木、名贵树木和特殊造型植物的苗木价为暂定价”;
调整为:“部分乔木、特大树木、名贵树木和特殊造型植物的苗木价为暂定价”。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新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
 
[50000120220408019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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