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体育中心(体育馆)座椅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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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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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更正人名称:东阳市体育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体育中心(体育馆)座椅采购安装
三.采购项目编号:JCZFCG2017-10-A013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五.更正理由:
招标文件修改的原因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更正人名称:东阳市体育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3号
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13505890861
传真:
附件信息:
二.采购项目名称:体育中心(体育馆)座椅采购安装
三.采购项目编号:JCZFCG2017-10-A013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五.更正理由:
招标文件修改的原因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技术分 1. 产品性能 | (2)耐冷热温差性能(2分):根据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依据采用QB/T 2601-2013检测的,进行综合评比:在3周期内无鼓泡、裂缝、明显失光和变色现象的,耐冷热温差大于140小时得2分;115一140小时(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 (2)耐冷热温差性能(2分):根据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依据采用QB/T 2601-2013检测的,进行综合评比:在3周期内无鼓泡、裂缝、明显失光和变色现象的,耐冷热温差大于140℃得2分;115一140℃(含)得1分;其余不得分。 |
2 | 技术分 3.技术服务措施 | ②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企业在浙江省境内得3分;在浙江省境内设有分公司(或建有投标人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 | ②投标企业服务响应能力:投标企业(含其服务网点)到本项目所在地所需时间(自驾车正常行驶时间)在1小时以内得3分;1-2小时得2分;2-3小时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更正人名称:东阳市体育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吴宁街道东街63号
联系人:张晓亮
联系电话:13505890861
传真: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