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科技大市场交易大厅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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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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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东阳市科技大市场交易大厅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CG2017-A005
合同号:2017-Z033
甲方(买方):东阳市科技局
乙方(卖方):东阳市新科龙电脑有限公司
鉴证方(招标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 2017 年 3 月 9 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东阳市科技大市场交易大厅智能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叁拾壹万伍仟玖佰贰拾陆元整__元(¥_315926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要求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到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 8000 元。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质保期 3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地点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
2. 交货地点:东阳市科技局
十、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货款由东阳市科技局报财政直接支付。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履行满1年后10日内付清。第一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交给采购人;第二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予以支付,不满意不予支付。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0 分钟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3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项目终验: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
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东阳市采购办备案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鉴证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东阳市江北人民北路146号
邮编: 邮编:322100
电话: 电话:86635661
传真: 传真:8663978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帐号: 帐号:1208040009048013090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件信息:
项目编号:DYCG2017-A005
合同号:2017-Z033
甲方(买方):东阳市科技局
乙方(卖方):东阳市新科龙电脑有限公司
鉴证方(招标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 2017 年 3 月 9 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东阳市科技大市场交易大厅智能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1.音频扩声系统 | ||||
1 | 吸顶音箱 | CDKPA希迪可 | CM1240 | 12 |
2 | 吸顶音箱功放 | CDKPA希迪可 | P2600 | 3 |
3 | 调音台 | CDKPA希迪可 | FX12 | 1 |
4 | 无线手持话筒 | CDKPA希迪可 | CDK-1050 | 2 |
5 | 蓝光DVD机 | 飞利浦 | BDP-3500 | 1 |
6 | 电源时序控制器 | CDKPA希迪可 | CDK-3011H | 1 |
2.LED大屏显示系统 | ||||
7 | 窗口上方LED显示屏(2块) | 三思高科 | P3.75 | 2 |
8 | 大厅主LED显示屏(1块) | 三思高科 | P3 | 8.64 |
9 | 发送卡 | 灵星雨 | TS802 | 4 |
10 | 接收卡 | 灵星雨 | RV901T | 4 |
11 | 屏体支架 | 三思高科 | 定制 | 4 |
12 | 附件、调试费 | 国产 | 定制 | 1 |
13 | 控制电脑 | 联想 | 启天M4500 | 1 |
14 | 台式42寸触控一体机 | 同飞 | TF-YD0042 | 1 |
15 | 台式65寸触控一体机 | 同飞 | TF-YD0065 | 1 |
16 | 触摸查询软件(标准版) | 同飞 | 定制 | 1 |
4.综合布线系统 | ||||
17 | 双口信息面板 | 易蒙 | YM-Y062 | 30 |
18 | 六类模块 | 易蒙 | YM-M02 | 30 |
19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杉凯 | | 3000 |
20 | 六类24口模块式配线架 | 易蒙 | YM-D024 | 2 |
21 | 跳线 | 易蒙 | | 50 |
5.计算机网络系统 | ||||
22 | 24口联网交换机 | H3C | S5120-28-SI | 1 |
23 | 核心交换机 | H3C | S5130-52S-EI | 1 |
| 无线WIFI网 | | | |
24 | 无线接入点(AP) | 华为 | AP3010DN | 8 |
| | | | |
| | | | |
25 | 无线控制器 | 华为 | AC6005 | 1 |
6.监控系统 | ||||
26 | 网络型半球摄像机 | 海康 | DS-2CD232HD-I | 12 |
27 | 16路硬盘录像机 | 海康 | DS8608 | 1 |
28 | POE 交换机 | TPLINK | SL1218MP | 1 |
29 | 4T硬盘 | 西部数据 | 4T | 2 |
3.机柜、管线及附件 | ||||
30 | 机柜 | 图腾 | G36042 | 2 |
31 | 音箱线 | 秋叶原 | RVJFC2*2.5 | 400 |
32 | 音频线 | 秋叶原 | RVJFC2*2.5 | 100 |
33 | 电源 | 正泰 | | 5 |
34 | 其它附件 | | | 1 |
| | | | |
1.音频扩声系统 | ||||
1 | 全频主音箱 | CDKPA希迪可 | SH061 | 2 |
2 | 全频主音箱功放 | CDKPA希迪可 | P2250 | 1 |
3 | 吸顶补声音箱 | CDKPA希迪可 | CM840 | 4 |
4 | 吸顶补声音箱功放 | CDKPA希迪可 | P2600 | 1 |
5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CDKPA希迪可 | EQ248 | 1 |
6 | 无线手持话筒 | CDKPA希迪可 | CDK-1050 | 1 |
7 | 一拖四无线数字会议话筒 | CDKPA希迪可 | CDK-1070 | 1 |
8 | 蓝光DVD机 | 飞利浦 | BDP-3500 | 1 |
9 | 电源时序控制器 | CDKPA希迪可 | GA-3011H | 1 |
2.视频显示系统 | ||||
10 | 4*4HDMI矩阵 | 东来 | HDMI0404 | 1 |
11 | 多媒体桌插 | 贝桥 | K514 | 2 |
12 | 4000流明投影机 | 奥图玛 | EH416 | 1 |
13 | 投影机固定吊架 | 国产 | 定制 | 1 |
14 | 150寸电动投影幕布 | 红叶 | 150寸 | 1 |
3.电子会标系统 | ||||
15 | 双基色LED屏体 | 三思高科 | P3.75 | 3.15 |
16 | 发送卡 | 灵星雨 | TS802 | 1 |
17 | 屏体支架 | 国产 | 定制 | 1 |
18 | 附件、调试费 | 国产 | 定制 | 1 |
19 | 控制电脑 | 联想 | 启天M4500 | 1 |
4.集中控制系统 | ||||
20 | 中控主机 | DONGLAI | SmartCTL | 1 |
21 | 主机电源 | DONGLAI | 内含 | 1 |
22 | 无线触摸屏 | APPLE | iPad Air 2 | 1 |
23 | 无线路由器 | TPLINK | TL-WDR6300 | 1 |
24 | 4路强电控制器 | DONGLAI | D420 | 1 |
25 | 红外发射棒 | 贝桥 | IR-T01 | 4 |
26 | IPAD控制授权 | DONGLAI | 内含 | 1 |
27 | 集中控制系统软件 | DONGLAI | 中控内含 | 1 |
5.机柜、管线及附件 | ||||
28 | 机柜 | 图腾 | G36042 | 1 |
29 | 音箱线 | 秋叶源 | RVJFC2*2.5 | 1 |
30 | 音频线 | 秋叶源 | RVVPsn2*0.37 | 1 |
31 | 网络线 | 杉凯 | 六类 | 1 |
32 | HDMI跳线 | 秋叶源 | HDMI跳线 | 1 |
33 | KBG管 | 伟星 | KBG25 | 1 |
34 | 接头等附件 | 国产 | 定制 | 1 |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叁拾壹万伍仟玖佰贰拾陆元整__元(¥_315926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要求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到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 8000 元。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期
质保期 3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地点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
2. 交货地点:东阳市科技局
十、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
货款由东阳市科技局报财政直接支付。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5%;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履行满1年后10日内付清。第一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交给采购人;第二次付款凭东阳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予以支付,不满意不予支付。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20 分钟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3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项目终验: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
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东阳市采购办备案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鉴证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东阳市江北人民北路146号
邮编: 邮编:322100
电话: 电话:86635661
传真: 传真:8663978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帐号: 帐号:1208040009048013090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