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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路一段管网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泸州高新区园区新源路一段管网工程项目经批准由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实施,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新源路一段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
泸州高新区东北片新源路一段
实施时间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加缺陷责任期
工程规模
(和/或标准)
建设总长约700米管网(2.2米管径/根,双顶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管网等市政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符合相关其他项目任职规定;
(2)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据;
(3)现场比选前审核的所有资料均需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5、项目业主实行日考勤制,1000元/次/人。
四、申请人参加比选及要求
1、被邀请单位比选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本项目最高限价:19.8万元。
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下浮报价并在本规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1万元。
比选保证金交纳账号:
户 名: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账 号:230434710902643655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比选时验证。
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15:0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四段高新区管委会205室。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未密封按废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开标、评标时间:
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同时进行,即2019年8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5、评标办法: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中,采取低价中选的方式,若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的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相同的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6、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书面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7、现场踏勘:
本次比选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但不论比选申请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比选人始终认为比选申请人是在对现场所有情况都作了充分了解后参与比选的。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支付额外的价款(比选人未提供项目所需资料除外),比选人将不予认可。
8、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申请人中选与否,其参加比选发生的费用、财物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纪律监督:
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3、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纪检部门投诉。
4、比选监督:邀请高新区监审局、财政局对比选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公告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泸州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gxq.luzhou.gov.cn/wzsy)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  址:泸州市高新区酒谷大道五段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
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中心所列工程比选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现作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比选人在新源路一段工程监理比选公告中对比选申请人的约束,若我方中选,我方将以此作为本次比选工程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按比选公告的要求承担实施和完成各项工作。
2、新源路一段工程监理服务费合计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总价)。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监理人员。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比选人没收比选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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