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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15- 184118050332)招标公告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委托,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0615-184118050332
2、招标项目及范围:
服务名称
项目需求
数量
保险期限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在册的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职员工450人,统一参加商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1项
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采购人指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签订合同后,支付本项目的100%(特殊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3、项目预算:项目预算11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者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小微企业库”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不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2)若为非独立法人公司必须是具有上级法人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
(4)投标人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投标人要书面承诺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的三年内(2015年至报名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信用良好,2016年-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7)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1月-2018年03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保证金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所有原件开标时携带,如专家评委会需要,将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时~下午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五处(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6、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套 (如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5日下午14:30时止(北京时间)。
8、投标、开标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楼603开标室)
9、联系单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业务五处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电  话:(022)23556650  传真(022)23556650  邮政编码:300060    
邮    箱:titc04@163.com
联 系 人:周涛、何媛
收款单位: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紫金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087557120100304007426
10、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薛先生 李女士
(4)采购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12、采购项目需求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4、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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