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B标包)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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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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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项 目 名 称: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B
标包)
项 目 地 点:菏泽市成武县
委 托 人:成武县水务局
监 理 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2021年12月29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成武县水务局监理人(全称):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B 标包);
2. 工程地点:菏泽市成武县。
3. 工程规模:全长约 10 公里。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傅建光 ,身份证号码:370523197211083916,注册号:37013020。
五、监理费和结算方式
1、监理费(大写)贰拾肆万陆仟壹佰零柒元肆角(¥246107.40元)
2、结算方式:监理费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进度达到50%,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结算审计完成后;剩余的3%无息付清。监理费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造价、市场变化、工期因素等而变化。
六、期限
监理期限:自本工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应当每周周五向委托人汇报各施工单位(承包方)进场所需材料(含水泥土建等用料)的材质及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线材线径及测量工具和测量监理人员、以及送检报告合格等证明材料。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制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3.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2. 订立地点:成武县水务局。
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成武县水务局(公章) 监理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91370502668055538G
地址: 成武县永顺路南段 地 址:东营区太行山路117号
邮政编码: 274200 邮政编码:257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46-8975055
传真: 传真:0546-8233036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thjy888@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中支行
账号: 账号:66626010010002039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执行 2012 年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本
GF-2012-0202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顺序进行解释。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和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关建设 合同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参建各方之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及其他文字记录等。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照约定,无约定的执行通用条款。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照约定,无约定的 执行通用条款 。
在涉及工程延期 0 天内和(或)金额 0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照约定,无约定的执行通用条款。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大纲及监理实施细则,收到设计文件等后一周内做出并报委托人壹份,监理周报应在当周工地例会前一日做出并报委托人壹份,监理月报应在当月的 25 日做出,26 日报委托人壹份,其他文件可在现场工作中另行约定。仔细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以备委托人随时抽查。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7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
7 日内监理人以清单方式现场提交委托人。
3.
委托人义务
提供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和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必要的条件(办公室)。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袁存明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对于重大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按监理细则对监理人工作进行抽查,每违约一次收取违约金
500 元;
(2)因甲方图纸、资金引起工期延误,可以签证免除监理责任。因监理人原因(包括因人数不足导致验收不及时)造成工程总进度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减工程监理费
1000 元;
(3)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监理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整改。若出现上述情况监理人未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发现,则每处扣减工程监理费 500 元;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则按照事故大小扣减工程监理费,具体扣款金额依据实际损失确定,最低不少于 1000 元。
(4)监理人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做到与施工同步完善真实,同时确保监理自身内业资料完善真实及时,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监理费
1000 元。
(5)监理人应及时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的提交封样复检工作,上述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人工程监理费
1000 元。
(6)监理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向委托人提供完整的装订成册的城建档案存档资料,若监理方原因未按时提交完整的备案资料,每延期一天收取违约金 1500 元。
(7)监理人无相应执业资格,每发现一人,则应当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违约金可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同时 2 日内更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8)监理人员参与建设单位人员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外出半小时以上需要向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人请假,违者执行建设单位考勤制度规定的相应处罚。
(9)投标文件中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单中,各专业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如现场人员数量与投标文件中委托人派遣的人员数量不符,则扣减工程监理费按相应监理人员每人每次
1 万元扣减。
(10)对上述扣减或处罚事项,监理单位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总监直至解除合同。
4.1.2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应委派配置足够的岗位及监理人员,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选派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人员,编制人员进出场计划,并能满足委托人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委派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确保与工程连续施工相同步(包括节假日及结构重要部位的夜班),委派总监的工作时间每周不低于
5 天。要求监理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如因监理人无相应执业资格受处罚而导致本项目停工或整工,委托人所有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应付监理费总额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正常工作酬金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
6.2.2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酬金调整
/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所有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不得外泄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8.4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款。
9.
补充条款
1、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严格监理。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前监理单位必须开具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要求委托人调整签约酬金价。
4、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受贿,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监理费 5 万元,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5、联络: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监理人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处理各承包单位生产协调工作。如出现协调不一致情况,监理人配合委托人统一协调解决。
附录 B 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监理人派遣的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项 目 名 称: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B
标包)
项 目 地 点:菏泽市成武县
委 托 人:成武县水务局
监 理 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2021年12月29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成武县水务局监理人(全称):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B 标包);
2. 工程地点:菏泽市成武县。
3. 工程规模:全长约 10 公里。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傅建光 ,身份证号码:370523197211083916,注册号:37013020。
五、监理费和结算方式
1、监理费(大写)贰拾肆万陆仟壹佰零柒元肆角(¥246107.40元)
2、结算方式:监理费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进度达到50%,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结算审计完成后;剩余的3%无息付清。监理费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造价、市场变化、工期因素等而变化。
六、期限
监理期限:自本工程施工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应当每周周五向委托人汇报各施工单位(承包方)进场所需材料(含水泥土建等用料)的材质及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线材线径及测量工具和测量监理人员、以及送检报告合格等证明材料。如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制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3.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2. 订立地点:成武县水务局。
3.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成武县水务局(公章) 监理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91370502668055538G
地址: 成武县永顺路南段 地 址:东营区太行山路117号
邮政编码: 274200 邮政编码:257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46-8975055
传真: 传真:0546-8233036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thjy888@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中支行
账号: 账号:66626010010002039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执行 2012 年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本
GF-2012-0202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顺序进行解释。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成武县北部城区段东鱼河堤防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和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关建设 合同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参建各方之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及其他文字记录等。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照约定,无约定的执行通用条款。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照约定,无约定的 执行通用条款 。
在涉及工程延期 0 天内和(或)金额 0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照约定,无约定的执行通用条款。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大纲及监理实施细则,收到设计文件等后一周内做出并报委托人壹份,监理周报应在当周工地例会前一日做出并报委托人壹份,监理月报应在当月的 25 日做出,26 日报委托人壹份,其他文件可在现场工作中另行约定。仔细填写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以备委托人随时抽查。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 B 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7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
7 日内监理人以清单方式现场提交委托人。
3.
委托人义务
提供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和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必要的条件(办公室)。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袁存明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对于重大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并书面确认。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按监理细则对监理人工作进行抽查,每违约一次收取违约金
500 元;
(2)因甲方图纸、资金引起工期延误,可以签证免除监理责任。因监理人原因(包括因人数不足导致验收不及时)造成工程总进度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减工程监理费
1000 元;
(3)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监理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整改。若出现上述情况监理人未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发现,则每处扣减工程监理费 500 元;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则按照事故大小扣减工程监理费,具体扣款金额依据实际损失确定,最低不少于 1000 元。
(4)监理人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内业资料,做到与施工同步完善真实,同时确保监理自身内业资料完善真实及时,否则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监理费
1000 元。
(5)监理人应及时做好进场材料设备的提交封样复检工作,上述工作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减监理人工程监理费
1000 元。
(6)监理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向委托人提供完整的装订成册的城建档案存档资料,若监理方原因未按时提交完整的备案资料,每延期一天收取违约金 1500 元。
(7)监理人无相应执业资格,每发现一人,则应当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 万元,违约金可在监理费中直接扣除,同时 2 日内更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8)监理人员参与建设单位人员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外出半小时以上需要向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人请假,违者执行建设单位考勤制度规定的相应处罚。
(9)投标文件中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单中,各专业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如现场人员数量与投标文件中委托人派遣的人员数量不符,则扣减工程监理费按相应监理人员每人每次
1 万元扣减。
(10)对上述扣减或处罚事项,监理单位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总监直至解除合同。
4.1.2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应委派配置足够的岗位及监理人员,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选派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人员,编制人员进出场计划,并能满足委托人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委派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确保与工程连续施工相同步(包括节假日及结构重要部位的夜班),委派总监的工作时间每周不低于
5 天。要求监理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如因监理人无相应执业资格受处罚而导致本项目停工或整工,委托人所有的损失均由监理人承担。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同比例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应付监理费总额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6.2 变更
6.2.1 正常工作酬金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 。
6.2.2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酬金调整
/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2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所有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工程资料不得外泄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8.4
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款。
9.
补充条款
1、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严格监理。
2、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前监理单位必须开具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形式要求委托人调整签约酬金价。
4、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行贿受贿,每发现一次扣减工程监理费 5 万元,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5、联络: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监理人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处理各承包单位生产协调工作。如出现协调不一致情况,监理人配合委托人统一协调解决。
附录 B 监理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监理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总监 | |||
2. 总监代表 | |||
3. 工程技术人员 | |||
4.其他人员 |
B-2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1 | 开工前 | 复印件 |
2. 工程勘察文件 | 1 | 开工前 | 原件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开工前 | 蓝图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 相关合同 | 1 | 办理后一周内 | 复印件 |
5. 施工许可文件 | 1 | 办理后一周内 | 复印件 |
6. 其他文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