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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92400100009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10万元,招标人为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
表及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项目区面积约0.75万亩(其中鹤伦片:0.45万
亩、泰河片:0.3万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鹤伦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财政补助);(002)东
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泰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财政补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鹤伦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财政补助))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
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如下:
一标段鹤伦片:投标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
同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原农业综合开发或滩涂配套或农田水利或土
地整理或高标准粮田或高标准农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二标段泰河片:投标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
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原农业综合开发或滩涂配套或农田水利或土
地整理或高标准粮田或高标准农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
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
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
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
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
该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
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
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
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4.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
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
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的拟派项目经理,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
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投标人承诺函》
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
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
负责人、安全员)。
3.4.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2021年10月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1
年11月至2022年04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仅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组成人员的保险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在中标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
供。
3.5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默认为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002东台市2022年度梁垛镇泰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财政补助))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
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如下:
一标段鹤伦片:投标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
同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原农业综合开发或滩涂配套或农田水利或土
地整理或高标准粮田或高标准农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二标段泰河片:投标人具有2019年01月0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
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原农业综合开发或滩涂配套或农田水利或土
地整理或高标准粮田或高标准农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
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
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
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
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
该业绩已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
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
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
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4.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
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
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的拟派项目经理,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
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投标人承诺函》
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
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
负责人、安全员)。
3.4.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2021年10月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1
年11月至2022年04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仅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组成人员的保险及证书等相关资料在中标签订合同前按要求提
供。
3.5其他要求: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默认为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0日00时00分到2022年05月2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08时44分
递交方式: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05月20日08时45分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地址为:http://218.206.153.24:8089/BidOpening
七、其他
6.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一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二标段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缴纳与
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3本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兼投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
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4)不论多少标段采用何种方式定标,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
准的方法和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的有关系数值,仅抽取一次,多标段共享。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诚信库真实性要求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
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
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
员资格,禁止1-3年内重新注册。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l、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平台,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
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
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主流造价软件支持的商务标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送至招标
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现场清勘未到位、材料价格市场浮动超预期、
群众矛盾、生产矛盾等任何原因中止合同。如有发生,没收履约担保金,中标人将被认定存
在严重违约行为,须承担因中止合同带来的法律责任和招标人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在以后项
目招标中拒绝其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台市行政审批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台市梁垛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海陵北路7号唯诚大厦20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jsccgczxyxgs@163.com
ktanw柱队muno炙)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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