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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石狮市11座小型水库及蚶江海堤物业式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石狮市11座小型水库及蚶江海堤物业式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天和国咨(泉州)招字第2022-001号
项目名称:石狮市11座小型水库及蚶江海堤物业式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投标邀请
 
受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编号:天和国咨(泉州)招字第2022-001号
二、招标项目:石狮市11座小型水库及蚶江海堤物业式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
3、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4、投标人的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5、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以来的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做出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时间: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2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
八、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编:362000。采购人: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3条的约定。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0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3、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4、投标人的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或2021年度以来的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做出书面声明;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0日  至 2022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
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6日(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泉州石狮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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