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92120220003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秸秆还田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蓬溪县俊超农机专业合作社 |
供应商地址 | 蓬溪县高升乡莲枝村村民委员会 |
中标(成交)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总价)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秸秆还田:名称: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秸秆还田;范围 :在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对11800亩粮油作物集中成片区域的农作物秸秆进行机械化全量粉碎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要求:1、实施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秸秆粉碎率达到95%以上;2、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20厘米;3、粉碎后田间茬桩高度不超过15厘米;4、粉碎后秸秆均匀抛洒到田面,不得成团、垄或堆;5、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件对应的民事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25日内完成;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尹念春;杨佑成;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136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70.7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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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388号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吉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遂宁高新区物流港车配龙汽车国际广场C区2栋5层512号 |
联系方式: | 0825-222010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