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十堰市中心】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Y-202204FJ-02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十堰市中心】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Y-202204FJ-02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Y-202204FJ-02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204FJ-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家垭安置区A区17#楼及配套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十开经审批[202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龙门大道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1栋商住楼(建筑面积约41287.84m2),完善建设相配套的供配电、地下室、给排水、暖通、照明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相关内容,具体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06
合同估算价:7196.4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近 5 年完成过一项建筑规模不少于 40000 ㎡的工程总承包(EPC)类似业绩(联合体业绩除外)(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联合体投标人:①施工单位近 5年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6000 万元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②设计单位近 5年完成过一项建筑规模不少于 40000 ㎡的建筑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以上①②需同时满足。注:1.近 5 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 5 年。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境外工程除外。 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④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龙门大道33号
地址:
江岸区黄浦路312号亚安花园1栋2层3室
邮编: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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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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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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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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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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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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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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