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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2022-FW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10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镇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D1栋31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的委托,拟对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2-02374
采购项目编号:JL2022-FW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暂估23,36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暂估23,360,000.00元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100%。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不作为服务费实际支付的依据,服务费按实结算,结算价为清点货物的总价值乘以2.28%再乘以投标报价(中标费率)。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该批货物总价值的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中经采购人确定的总价值为准。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其他服务
为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的无主进口商品进行清点、检测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1项
详见第二章
23,36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提供一年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函件中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函件中须提供上一年度(即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函件中须提供能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函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函件中须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查扣无主进口商品检测清点服务采购项目):
1)持有有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资格函件中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信息: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递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上述网站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保存。本项目将拒绝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的,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2.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以招标公告为准。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四.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10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镇软件园路1号南方软件园D1栋316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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