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集团隧道交通配套设施用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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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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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国信集团隧道交通配套设施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2/05/05 17:04:37 | ||
项目名称: | 国信集团隧道交通配套设施用房建设项目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九龙江路63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工程造价: | 66258118.98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9153.51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21123702118901615153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明洲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611305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5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薛莎莎、张栋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8661757368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2112-370211-89-01-615153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64亩,本次项目拟扩建配套设施用房,总规划建筑面积9153.51平方米。项目单体建筑面积9153.51㎡(计容建筑面积9153.51m2),建筑最高高度22.6m,最大单跨跨度35.6米。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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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11-07 14:46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