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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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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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2-7904
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具备运行条件的污水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2、污水处理站要求运营公司对运行人员进行污水系统自动化控制及手动控制培训,并安排专人对自控系统进行维护。3、为污水处理站提供设备维修、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完好等。(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符合本项目的污水处理人员(提供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或“辽宁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9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地址:1607299120@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246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2-7904
项目名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污水站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为具备运行条件的污水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2、污水处理站要求运营公司对运行人员进行污水系统自动化控制及手动控制培训,并安排专人对自控系统进行维护。3、为污水处理站提供设备维修、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完好等。(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符合本项目的污水处理人员(提供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或“辽宁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9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20室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地址:1607299120@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246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8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