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潘火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潘火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7 一、项目编号:GZZBC22-08 二、项目名称:潘火派出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建国,张弘,宋文杰,袁萍儿,卢晔(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按壹万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潘火派出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与金谷中路交汇处附近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54920 质疑联系人:卢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54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06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98497 质疑联系人:沈滋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130656606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