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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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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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概况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概算书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
2.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10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4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光温室大棚14栋、管理用房2栋、泵房1栋、蓄水池1座,并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建设地点:涿鹿县温泉屯镇温泉屯村
4.建设单位: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5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材料,信息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过前期设计、规划,以及参与监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09 09:00:00 至 2022-05-1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3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项目区域 | 张家口市 |
概况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概算书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温泉屯镇观光采摘园项目
2.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10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4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光温室大棚14栋、管理用房2栋、泵房1栋、蓄水池1座,并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建设地点:涿鹿县温泉屯镇温泉屯村
4.建设单位: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5月1日以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息材料,信息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过前期设计、规划,以及参与监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09 09:00:00 至 2022-05-1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3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和奇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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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涿鹿县温泉屯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787281768@qq.com | 电子邮件: | 295547117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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