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征迁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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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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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征迁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标段二)[二次](项目编号:GN2022-02-1025)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2年5月5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上海赛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西安萤火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15000元
公示期:自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0日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招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投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5月7日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上海赛林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西安萤火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15000元
公示期:自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0日
公示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招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投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