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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计划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寿宁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计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Y-[XJ]-ND-202204008
项目名称:寿宁县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计划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总预算金额(元)
主要技术规格 
和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应急救援设备类
 
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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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定生效后1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定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验收(配合验收)、税金、保险、安装、保修、售后运维服务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合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生效后1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购【2021】14号文规定,本年度在组织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情况说明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4)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标时间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报价;(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9日 至 2022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段内,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zbtb666@163.com
2、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账号:35050168814100000239

 
3、特别提示
  潜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购买登记表详见附件)。潜在供应商应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供应商需自行关注最新的来(返)榕的疫情防控要求(非榕地区的投标人代表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若不符合来(返)榕的疫情防控要求,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寿宁县工业路13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2号楼7层7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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