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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于2022年5月7 日0时00分至2022年6月7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1443/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2670
项目名称: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120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项目为新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南大门、球场、田径场、看台、舞台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121.12平方米。1、5号至8号学生公寓楼5号、7号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均为6873.21平方米,6号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7721.26平方米,8号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 8581.44 平方米。4 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 6 层、半地下室架空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a级。半地下室架空层层高为2.2 米,一层至六层层高均为3.6 米,建筑总高度为23.9米。半地下室架空层布置为自行车停放区,一层主要布置为学生宿舍和后勤服务用房,二至六层均布置为学生宿舍。每栋建筑内均设置 2 座疏散楼梯和 1 部电梯。2、南大门、看台和舞台南大门布置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横向宽度为47.4米,东、西两侧分别设置门卫室及人行通道,中间为车行道和花池。大门采用平顶盖式,顶盖建筑高度为7.15 米,门卫室建筑高度为3.6米。门卫室内设置值班室、休息室和储藏室。看台、舞台朝东布置,总宽度为13米,总长度为128米,舞台位于中部,南北两侧为看台。舞台采用轻钢雨篷顶盖,顶盖高度为10.5米。其中,最大单跨跨度约为27.6m,单体最大建筑面积 8581.44㎡,最大建筑高度22.3m,最高层数6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绿化工程、外接水电、道路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照明工程、围墙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319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289日历天。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19天(日历天)(本项目总工期计算起始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且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交齐的基础资料之日起计算),其中5-8号学生公寓楼(含水电、消防、装修等)、校园主干道、围墙等需同时开工且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并达到使用标准。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于2022年5月7 日0时00分至2022年6月7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1443/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22】243号文)(项目代码:2108-450000-04-01-55561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学校通过自筹等多渠道方式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7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
建设规模:项目为新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南大门、球场、田径场、看台、舞台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121.12平方米。1、5号至8号学生公寓楼5号、7号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均为6873.21平方米,6号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7721.26平方米,8号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 8581.44 平方米。4 栋主体布置均为地上 6 层、半地下室架空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a级。半地下室架空层层高为2.2 米,一层至六层层高均为3.6 米,建筑总高度为23.9米。半地下室架空层布置为自行车停放区,一层主要布置为学生宿舍和后勤服务用房,二至六层均布置为学生宿舍。每栋建筑内均设置 2 座疏散楼梯和 1 部电梯。2、南大门、看台和舞台南大门布置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横向宽度为47.4米,东、西两侧分别设置门卫室及人行通道,中间为车行道和花池。大门采用平顶盖式,顶盖建筑高度为7.15 米,门卫室建筑高度为3.6米。门卫室内设置值班室、休息室和储藏室。看台、舞台朝东布置,总宽度为13米,总长度为128米,舞台位于中部,南北两侧为看台。舞台采用轻钢雨篷顶盖,顶盖高度为10.5米。其中,最大单跨跨度约为27.6m,单体最大建筑面积 8581.44㎡,最大建筑高度22.3m,最高层数6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绿化工程、外接水电、道路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照明工程、围墙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12073.50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评批复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19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289日历天。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19天(日历天)(本项目总工期计算起始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且承包方收到发包方交齐的基础资料之日起计算),其中5-8号学生公寓楼(含水电、消防、装修等)、校园主干道、围墙等需同时开工且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并达到使用标准。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罗文校区4栋(5-8号)学生公寓楼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绿化工程、外接水电、道路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照明工程、围墙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施工图设计内容所涉及的采购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均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须负责派人协助招标人完成上述工作。
⑵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以及招标范围内的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等)和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以及配合完成报批并取得批复等工作。设计内容应满足国家、广西、南宁市有关法规、规范、技术管理规定要求的设计内容。
⑶施工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单体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绿化工程、外接水电、道路工程、硬化工程、铺装工程、照明工程、围墙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⑷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⑸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⑹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5月7 日0时00分至2022年6月7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1443/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7 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37.3℃)、身份登记,并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评标活动的公告》参与开评标会议的活动人员需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开评标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4. 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5.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5.4.2投标人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5.4.3收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收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13788680834。
5.4.4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5.4.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但不应有可识别投标人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姓名:
电 话(手机+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QQ邮箱):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5.6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7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7.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办公座机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5.7.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5.7.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4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5.7.5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5.7.6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
6.1进度款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80%支付;合同内使用暂估价、暂列费的,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不超过60%支付。 
6.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累计支付金额达本项目实际合同总价90%,合同内使用暂估价、暂列费的工程结算累计支付金额达项目实际变更价款的 70%,不再支付进度款。按自治区财政相关规定完成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办公楼9-11层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10. 注意事项
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如要办理广西CA锁,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客服电话:400-0771-110、0771-2857019;如要办理华测CA锁,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0-2211、0771-2856769;如要办理天威诚信CA,请拨打客服电话:0771-566809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5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陈 昊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2年5月7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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