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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地块配套建设相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储备地块配套建设相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RHZH2022-NJZB-049
1.2项目名称:储备地块配套建设相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3最高限价:以苏价服(2014)383号文及苏价费〔2010〕284号文收费标准的80 %为招标限价,超过招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4招标需求:
(1)储备地块配套建设相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投资估算审核;工程概算审核;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决算审计),招标人拟选择六家中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3年。
(3)标段划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地块名称
服务期
(年)
暂定投资总额(万元)
一标段
RHZH2022-NJZB-049-1
七桥地块
3
59985
二标段
RHZH2022-NJZB-049-2
自行车厂
3
40000
供电接入及杆线迁移
三标段
RHZH2022-NJZB-049-3
狮子坝地块
3
33578.43
石杨路以南、郑和外校西地块
四标段
RHZH2022-NJZB-049-4
凤集大道12号
3
31100
五标段
RHZH2022-NJZB-049-5
中船绿洲地块
3
30000
六标段
RHZH2022-NJZB-049-6
龙藏大道5号
3
25800
汤泉地块(浦口区汤泉街道银泉西路以南、惠济南路以东地块)
建邺区泰山路139号地块
锦文大道以南、弘利路以东地块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证书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本次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在职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2.7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o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v.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挡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裆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项目的招标文件。
3.2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
(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代理公司办理报名、购买文件等手续,其在代理公司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报名费付款记录。
(5)以上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件,请以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rhzhnj@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报名资料原件请于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报名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全称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识别,并提供单位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3.3售价:1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以支付宝转帐形式支付,支付宝账户:rhzhnj@126.com(汇款时备注单位全称和项目全称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识别)
四、投标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会议室
4.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要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5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投标保证金:无
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投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中山路17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8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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