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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2022年度城区淤塞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应县2022年度城区淤塞河道整治工程已经宝应县行政审批局宝行审投资发【2022】40号 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 宝应县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宝应县2022年度城区淤塞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是对城区内全部或部分河(段)进行疏浚整治,疏浚长度约2850米,具体包括:1、卞东生产河(纬九路~G233):河道疏浚1150米;2、一纵河(白田南路~城中路):河道疏浚1700米;3、建设2座过水涵洞(管径1.5米),1座涵闸工程(管径1.5米),3座涵闸工程(管径0.6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合同编号:BYCH-2022-S01),主要为河道疏浚、过水涵洞、涵闸工程。
2.3 投资规模:本项目投资为296.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9.89万元。
2.4 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5 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2年6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2年6月30日前具备合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合计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水利局-通知公告-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来计算。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水利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7日00:00至2022年5月13日0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业务登录”)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500元/套。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
6.2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应县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宝应县苏中中路15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招标代理: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城安宜东路588号三楼东
联 系 人:冷星春
电 话:0514-88267725
传 真:/
电子邮箱:1027320276@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评标办法细则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分标准细则见下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55%、60%、65%。
n—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5时,n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5时, n为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减去2,a1…an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10时, n为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减去4,a1…an为剔除投标人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n的取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1 工场及临时设施布置(2.0分)
(1)根据项目面广、点多的特点,工场布置及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0.5分;
(2)施工期场内外交通路线、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2.0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1.0分;
(2)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有详细的计算说明,配置安排合理,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主要施工措施方案与保证(4.0分)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合理可行,得1.0分;
(2)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0分
(3)雨季施工技术及管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0分;
(4)现场矛盾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清淤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3.0分)
(1)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3.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4.0分)
(1)土方调配、平衡施工方案合理,技术措施可行,得1.0分;
(2)弃土方案合理,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得1.0分;
(3)管涵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2.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6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与农民工工资保证(5.0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有保障,得1.0 分;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计划具体,方案合理可行,得1.0分;
(3)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0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0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完善,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及能力(5.0分)
企业业绩
(2.0分)
近五年(2017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1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2分。必须同时提供(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3.0分)
需具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配置齐全(以相应的上岗证书为准)得3.0分,每缺1人扣1.0分
2.2.4(3)
投标报价(70.0分)
投标报价
(70.0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④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2.2.4(4)
其他评分因素(5.0分)
企业水利信用等级(4.0分)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扬州市水利局-通知公告-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江苏省水利厅-新闻动态-通知公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备注:安全生产标准化赋分要求按照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要求执行。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将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中。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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