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提标扩能改造EPC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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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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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05-9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提标扩能改造EPC建设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05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3日 - 2022年06月02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2年06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06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一标段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8条 合同的解除:承包人中标后6个月内,因上级资金未拨付或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可以暂缓施工时间。待资金到位后再组织进场施工。若最终因资金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发包人退还承包人保证金,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相互放弃所有民事权利。 |
变更为 |
现变更为:承包人中标后3个月内,因上级资金未拨付或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可以暂缓施工时间。待资金到位后再组织进场施工。若最终因资金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发包人退还承包人保证金,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相互放弃所有民事权利。 其他内容不变。 |
5、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3日15时22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2022年5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中段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8楼27室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