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经济开发区数控压型机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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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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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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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数控压型机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路道路工程)二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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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21846001G02 | ||||||||||||||||||||||||||||||||||||||||
招标内容: |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数控压型机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路道路工程)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经济开发区数控压型机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路道路工程)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道路长600米,红线宽16米,单跨16米桥一座,硬化面积3600平米,绿化面积10800平米,给水管道(DN400 PE管)600米,雨水管道(D1000砼管)1200米,污水管道(D600-D800砼管)1200米,照明64盏灯,通信(PVC波纹管)1400米,梅花管3800米。 建设地点:泊头市经济开发区。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两年。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 7月15 日至2020年12 月15 日,工期154日历天。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还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开始日期之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17 09:00至2020-06-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7-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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