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审判大楼空调更新项目

审判大楼空调更新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厦门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乙方:厦门市宇泽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5]HC[GK]2022004的审判大楼空调更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52305 空调机组 空调机组 大金 1(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 国内 RUXYQ22BAN等一批 节能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叁拾壹元玖角陆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之内必须安排施工班组进场,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必须全部安装完毕进入试运行阶段,每逾期一天,给予合同价1%/天的罚款。;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技术说明书、材料、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至采购人的指 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空调机组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技术参数核验。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空调设备和风管等辅材进场报验合格审查无误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 50 空调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行3个月无故障且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 20 试运行结束后进入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金额的3%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现金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履约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待质保期满后(从验收合格,接到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之日起算),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若中标人遵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售后服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试运行结束后进入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我司将合同金额的 3% 以担保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必须全部安装完毕进入试运行阶段。
10、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必须全部安装完毕进入试运行阶段,乙方每逾期一天,给予合同价1%/天的罚款。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货款金额1%/天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本项目涉及海沧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各楼层办公室、审判法庭、调解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场所。大楼所更新空调系统采用室内机吊顶安装,施工过程所涉及装饰吊顶拆卸在完工后必须恢复原样,不得破坏原有装饰造型,涉及更新空调区域原有旧空调系统设备、冷媒管路、冷凝水管路及配电线路必须拆除,并根据空调图纸设备情况进行专项的空调系统配电。 2、共采购VRV室外机13台、室内机159台,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VRV空调集控系统,以及旧有多联空调集控系统(暂按人民币10万元报价,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设备的具体品牌规格数量等参数以及相应配套的辅材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参见纸质附件《海沧法院空调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清单及报价表》。以纸质附件设备清单标明的型号为准,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3、设备必须是全新标准产品,不接受OEM(代工)产品。 4、变频多联空调顶出风室外机所有压缩机应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式压缩机。 5、变频多联空调顶出风室外机所有风扇电机应采用直流变频风扇电机。 6、本项目审判法庭等公共区域室内机应具备除菌功能。 7、变频多联空调室内机应尽可能具备四面百叶出风可独立控制功能。 8、直流变频多联空调基础模块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以上。 9、本项目涉及区域原有旧空调系统设备、冷媒管路、冷凝水管路及配电线路必须拆除,并根据空调图纸设备情况进行专项的空调系统重新配备供电电气系统。 10、本项目为更新改造项目且甲方具有一定行业特殊性,安装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只能在甲方工作人员下班及节假日期间施工,交付时间紧张,乙方应配备足够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投入足够的专业施工人员以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 11、本项目乙方施工不得破坏甲方原有装饰造型和建筑格局,尤其所涉及装饰吊顶拆卸、花园格栅、绿化等在完工后必须恢复原样;因施工空置出来的面积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同地段的配套装饰。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价中。 12、本项目所需的铜管、电线等耗材,乙方须采用全新产品,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旧机报废工作。 13、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3.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具有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方案进行施工。 13.2乙方必须遵守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有关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现安全无事故,质量第一流,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目标。 13.3乙方应按照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做好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确保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13.4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厦门市有关规定执行。 13.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应交的费用。 13.6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 13.7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检查要求,且必须按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费用。 13.8乙方须严格执行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工伤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意外事故或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9乙方必须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和施工现场的卫生清理,并不得影响次日正常上班,甲方接到内部投诉的每次罚款人民币2000元。 14、乙方负责全部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15、人员方面 15.1、乙方派驻现场的常驻管理人员为投标响应的项目经理 俞炘建 ,联系电话 18965851825 ,现场施工管理员 林俊杰 联系电话 18965851836。 15.2、甲方在施工期间指派专人 涂加军5308868 进行配合。 16、乙方在施工期间,因特殊施工要求,应将桌面物品收拾干净以免遗失损坏及施工期间操作不便。 17、甲方指定一楼117室做为乙方施工办公场所和临时仓库(主要放置施工工具、材料)以免重要工具和材料遗失。 18、质量保证 18.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满3个制冷期和3个制热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方之日起计算。 18.2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提供咨询、维修服务(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中),出现运行或质量问题应在0.5小时以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若8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应立即提供配件更换(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中);若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负责请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提供质量保修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中)。在维修及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18.3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接到急修通知,按规定时间到达,定期按变频多联空调系统保养规范进行巡检、保养、维修。 19、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位、安装及系统改造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含设备主体、配件)供应、旧有多联空调集控系统(人民币1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铜管、电线等耗材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施工费(破坏、恢复等)、自备电源费、赶工措施费及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费用、人工费、税收、质保服务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0、若出现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按以下方式执行: ①若设计图纸体现了的内容,工程量清单缺少的,乙方应根据设计图纸实施,增加的费用综合考虑在已有工程量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中; ②若设计图纸未体现的内容,工程量清单增项的,乙方应根据设计图纸实施外,工程量清单增项部分的造价予以扣减; 21、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甲方指定地点。 22、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之内必须安排施工班组进场,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必须全部安装完毕进入试运行阶段,每逾期一天,给予合同价1%/天的罚款。 23、交付条件:乙方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技术说明书、材料、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输至甲方的指 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 24、履约保证金: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金额的3%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现金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履约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为中小企业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 25、是否邀请乙方参与验收:否 26、验收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中详细技术参数核验。 27、支付方式 27.1空调设备和风管等辅材进场报验合格审查无误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7.2空调设备安装完毕、试运行3个月无故障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7.3试运行结束后进入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金额的3%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现金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或履约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为中小企业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50%提交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待质保期满后(从验收合格,接到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之日起算),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若乙方遵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售后服务规定执行,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 28、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最新版本的施工与验收规范。 29、售后服务承诺 29.1、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满3个制冷期和3个制热期, 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方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乙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出现运行或质量问题应在 0.5小时以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若8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立即提供配件更换(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若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负责请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提供质量保修期内系统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在维修及维护期内应予提供代用设备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29.2. 乙方负责系统设备的采购运输、现场调运、安装启动、操作、调试和运转测试,设备到达施工现场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及时共同验收后,乙方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9.3. 乙方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投标人和空调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并加盖乙方的单位公章。 29.4.投标品牌制造商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就系统设备的保修、维护期及保修、维护期内的免费服务内容予以说明,并提供期满后的有偿服务内容和价格。 29.5. 乙方承诺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有责任在系统使用地对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或修理。投标时应列出保修期过后维护及保养服务计划和服务费用,以及备品/备件及各系列规格型号附件的清单和价格。 29.6.因本项目为更新改造项目,且甲方具有一定行业特殊性,对售后服务要求更高,产品质保期内必须提供良好的售后维保服务,以确保甲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29.7. 宇泽公司的售后服务中心地址 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 619 号 927 室 中心电话:0592-5986315/6/7 中心传真:0592-5986318 售后负责人:郜小姐 29.8.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完好外,还应结合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保证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培训内容应包括:a.系统及设备工作原理和性能;b.设备安装、测试;c.系统维护、操作等。 29.9.在质量保证期外,乙方承诺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并以优惠的价格收取相关费用。 29.10.质保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接到急修通知,按规定时间到达, 定期按变频多联空调系统保养规范进行巡检、保养、维修。 29.11.在安装和调测期间,甲方有权派技术人员参加,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在系统设备试运行期间,根据需要乙方有责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 29.12. 乙方提供设备相关的配套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中文版)及维修保养手册等。 30、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和设计方案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三者有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31、甲方提供招标图纸纸质原件及工程量清单纸质原件1份。32、甲方提供施工蓝图纸质原件7份。以上均需盖章。 。
     
甲方: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乙方: 厦门市宇泽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19号927室
单位负责人: 黄冬阳 单位负责人: 陈伟频
委托代理人:
涂先生
委托代理人:
陈婷
联系方法: 0592-5308868 联系方法: 1379974998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鹭江支行
账号: 账号: 4100020009094562221

签订地点: 厦门市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12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