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山大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齐山大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 |
项目编号 | TRZX【2019】122 | |
采购人 | 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07日15:00时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名 称 | 安徽源川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提供基本材料后5个日历天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审稿,评审完成后1月20日之前提交报告书报批稿。 | |
中标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公告期限 | 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 |
注 | 1.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 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701号鑫冠大厦十楼;联系电话:13965225479) 3.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采购人: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