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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2-01-156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内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21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特殊说明:1、各交易主体进入交易场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并佩带N95口罩,同时自行准备核酸自测试剂盒或在凯利中心自行购买,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消杀等工作。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未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体温超过37.3℃者以及“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区域外投标人建议提前来长,及时做好核酸检测,避免开标当天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及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7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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