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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英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续租现有办公场所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侨英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续租现有办公场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厦门杏林建发公司所属的华侨大学城艺术街四号楼共8300平方米的建筑作为临时办公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侨英街道从2001年1月成立至今无自建办公场所,也无法通过调剂或者置换解决办公用房,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以面向市场租用办公场所,且侨英街道自2013年7月起一直租用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场所作为办公场所,现租期已到。目前侨英街道正常工作运转所需面积约为8300平方米,涵盖办公室使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涉及街道办事处五大办及下设所、站和司法所等区级派驻单位,服务用房约7100平方米,涉及办证大厅、防讯抗旱指挥室、民兵预备役应急室、维稳信访室、调解室、安监站监控室、大小会议室、征拆公司驻点办公室、食堂、围墙内停车场所、仓库、走廊、过道等等。经前期摸排,辖区内办公用房面积及交通条件能满足街道办公场所要求的只有目前租赁的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场所,同时考虑到街道长期在此办公,前期场所装修投入大,尤其是街道办证大厅、防讯抗旱指挥室、民兵预备役应急室、维稳信访室、调解室、安监站监控室的建设及装修均有相关文件要求,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及装修。若重新选址搬离,以上所述的街道功能区意味着要重新打造,在打造过程中将因无上述场所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因此街道整体搬离,不仅耗费时间长,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而且该场所群众知晓率较高,搬离期间将严重影响街道正常办公,降低辖区群众办事效率。为更好的服务群众,经集美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侨英街道按有关规定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租赁现有办公场所。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东路43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5 月13 日 至2022年5 月20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兑山西路114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95号



联系电话:0592-6068192

3.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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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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